2022年11月组织生活会
发布时间:2022-11-22        浏览次数:293

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工第九党支部(实验中心)

2022年11月22日下午,根据上级党组织指导意见,本支部在智信馆119开展了组织生活会,本次学习支部党员12人参加,支部发展对象2人参加,0人请假。

在组织生活会上,全体党员集体学习了如下内容:

  1. 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10月22日,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实践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中国共产党走过了百年奋斗历程,又踏上了新的赶考之路。接下来要继续坚持人民至上、自信自立、守正创新、问题导向、系统观念、胸怀天下,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口规模巨大、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走和平发展道路的中国式现代化。

  2. 学习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精神。学习中习近平强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读原文、悟原理,要对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了然于胸;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关键要认真抓好落实,坚定不移地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奋力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

  3.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和考察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时所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弘扬延安精神,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发扬斗争精神,为实现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而团结奋斗。

  4. 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推动党员、师生全面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

  5. 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特别是修改部分。党章总纲部分增写了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内容;调整完善了党的奋斗目标的表述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方面的内容;充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方面、国防和军队建设统一战线的内容;调整充实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的内容,充实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容。其他条文部分增写充实了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领导干部基本条件、党的纪律检察机关、党组的职责定位等部分的相关内容。

学习之后,支部党员对共享实验设备,开放实验室的问题开展了思考与讨论。希望可以调动教师积极性,提高实验室利用率。

(实验中心支部 江楠)

集体现场学习

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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