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心举行《同济大学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文件专题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1-11-11        浏览次数:293

2021年11月9日下午12:30,实验中心在智信馆116室举行了本学期第五次集体学习暨《同济大学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专题学习会。会议应到29人,实到26人,病假/产假3人。会议由徐志宇主持。

首先徐志宇向与会教师传达了《同济大学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同济人〔2021〕132号文)。逐条学习了关于我校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相关管理规定,请假程序及相应待遇,以及有关旷工的认定和处理方法。

按照文件规定,学校各类人员应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教学科研人员必须认真按时完成所承担的教学、科研等工作,每周须安排一定的时间用于与学生交流、坐班答疑、辅导学业等,并参加学校、所在单位规定的各项工作安排。请假要坚持“先请假后离岗,期满及时销假”的原则,确因突发事件事先无法按正常程序办理请假事宜的,应先行电话请假,事后再补办手续。并于请假期满后3天之内,教职工本人应联系单位办理销假手续。对于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擅自离岗、准假期满未申请虚假或申请未批准而未按时到岗以及编造请假理由等情况视作旷工,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规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在随后的集体讨论中,蒋磊、康荣、王翠霞等老师先后发言,表示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规定》,也提出了在关于实施过程的一些具体情况和针对性的工作方法建议。徐志宇一一做了记录。

徐志宇要求实验中心全体教师高度重视考勤,对照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考勤和请假制度,如有已发生的不规范行为要及时整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实验中心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对于3位因病假、产假未到场参会的老师,实验中心管理团队通过邮件、微信、电话、面谈等方式传达了学校文件精神,并充分了解其身体状况和具体困难。

(江楠,徐志宇)


版权所有 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