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加强实验室管理和实验室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同济大学实验室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范围:
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技术工人。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1、实验室主任
(1)建立和组织实施本实验室的管理规章制度。
(2)制订本实验室各岗位职责,建立实验室岗位责任制。
(3)组织编制和上报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编写、修订和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项目卡片等教学文件。
(5)组织实验室工作人员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安排实验指导人员,编制实验排课表,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6)组织开展实验教学改革,组织实验项目建设立项申报,建设综合性实验项目、设计性实验项目、开放性实验项目,吸收科研和教改的新成果,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教学方法,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7)组织开展科学实验和科技开发工作,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完成科学实验任务。
(8)组织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组织编制本实验室申购仪器设备计划及设备维修计划、仪器设备计量及标定计划,保证仪器设备完好;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
(9)按照上级的要求,组织完成实验室各种信息的记录、统计、上报。
(10)定期检查、自评、总结本实验室工作,配合学校做好教育部、市教委、学校组织的实验室评估的迎评工作。
(11)组织开展本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12)组织记录“实验室工作日志”。
2、实验教师
(1)参加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在院系(系:指理学院的系,下同)组织下参与实验教学文件的编写、修订与完善。
(3)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参加实验教学改革,制订新开设的教学实验方案并进行试做;对实验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有应变预案。
(4)承担本实验室教学科研实验项目实验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备课,加强对学生实验预习检查,做好课堂实验指导,审阅学生实验数据,批改实验报告,做好实验总结。
3、实验技术人员
(1)参加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承担本实验室教学科研实验项目实验前的准备工作和实验后的结束工作。
(3)掌握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实验技术知识。实验室特殊技术岗位,应持证上岗。专职管理大精仪器设备的实验技术人员,要深入掌握相关的原理、性能、功能开发、维护知识和技能,在做好运行管理、日常维护保养的基础上,开发新功能,提高大精仪器设备的完好率、资源共享利用率。
(4)参加实验教学改革,收集国内外的先进实验方案、实验技术与先进仪器设备信息,做好仪器设备的技术改进工作,促进实验室装备的现代化,创造条件向学生全面开放实验室。
(5)遵守学校制订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毒”四防工作,保证实验室的安全和整洁。
4、实验技术工人
(1)参加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工作和实验教学改革。
(2)承担本实验室教学科研实验项目实验前的准备工作和实验后的结束工作,承担本实验室教学科研实验项目所需备件的加工、安装、调整及检修任务。
(3)掌握实验室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技术,熟悉本实验室常用药品和化工原料的特性,做好设备与器材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4)做好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实验结束后检查使用过的仪器设备与门窗水电煤等各种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遇到紧急问题,立即处理和报告。
(5)学习与本实验室有关的专业知识,提高业务能力,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实验室主任分配的其他各项工作。
5、实验室保管员兼档案员
(1)贯彻同济大学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参加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本实验室技术物资工作,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持经常沟通与协调。
(2)承担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申购、建帐和“帐、物相符”核对及申请调拨、报废、报失等工作。
(3)承担本实验室仪器设备技术资料的保管,负责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申报和仪器零部件的领取和使用记录。
(4)承担本实验室低值仪器仪表、消耗材料的领取和使用记录。
(5)收集和保管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的有关档案资料;
(6)协助实验室主任填报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管理的有关统计报表;
(7)完成实验室主任分配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聘用:
实验室工作人员采用聘任制和坐班制,各院(系)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聘任。实
验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按人事处的规定执行。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
由实验室主任根据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职责要求和担任的具体工作,制订实验室人员培训计划,报院(系)审批同意后执行。同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培训涉及的经费、待遇、假期等按人事处有关规定办理。
六、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考核:
按学校要求,实验室人员每学年或年度由院(系)主持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存档,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按学校人事部门统一规定执行。考核结果须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七、本办法自主管校长批准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电信学院实行同济大学实验室安全与安全教育考试方案
为贯彻落实同济大学实验室安全与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安全教育,根据《“同济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同实【2013】2号),在全校范围内实施“同济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制度,按照7月3日学校设备处安全教育与安全稳定工作会议要求,为深入组织和开展电信学院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防患未来,确保学生实验室与校园安全和稳定,特制定本工作初步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电信学院的本科生2010-2012级本科生,2013级本科生新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落实;研究生及其它学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保安全”的工作要求,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针对电信学院的特点,特别要加强用电安全的教育,同时开展各实验室漏电保护装置的安全保护性能的检查,加强保护性措施的性能,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和稳定。同时要进行化学品、防汛等其它科普性的安全教育。按照学校的总体要求及考试教育的具体要求,组织落实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的工作。
二、组织领导与结构
成立电信学院实验室安全与设备管理工作小组
成立电信学院实验室安全与安全教育考试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经院系领导多次讨论,见附表1。实验室安全与安全教育落实到实验室与各系、院办、各中心与负责人和联系人
三、安全教育与考试的重点和内容
落实设备处的安全教育与考试的工作及把这项工作制度化与常规化,加强学生的用电安全意识及掌握用电安全的防范措施,同时掌握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交通、食品安全等的安全措施的科普性教育与考试。特此安排以下工作。
1、建立学院的学生安全教育与考试的工作小组,由实验中心,本科学生办,研究生学生办等组成,各系配合执行,做到安全教育与考试,安全管理主体落实情况,规章制度完善,特别是建立有层次的教育与管理体制,把这项工作落实到具体,深入到每个学生的心中,落实到学生的工作实验中与平时的生活中。
2、进行各部门的负责人的安全教育的培训及各部门的安全用电装置及漏电保护器的有效性的检查,同时进行其它的检查。建立一个安全教育的核心队伍。
3、继续做好电信实验中心的学生进入实验室,“一看,二想,三动手”的实验规章制度及安全教育工作,务必在下学期的第一次学生实验时,进行“十分钟”的用电安全教育,制作“标准的课件及要求,进行全面的用电安全教育与防范措施的教育。
4、针对电信学院的特点,按照设备处的要求,特别做好用电安全与防范措施的教育,按年级(包含研究生)进行大课的教育与技术实际的演练。同时进行其它安全常识性的教育。
5、按照设备处的安全教育与考试的要求,组织落实考试。一出好考题,二组织考试,三小结与反思。
6、根据具体情况,有学院组织落实与执行情况的检查补缺与总结。
四、时间节点
1、9月底,工作部署。传达下发文件,学院制定有关工作预案,动员组织实施。
2、10月底,建立工作小组,对核心成员进行教育与培训,同时制定电信学院安全教育与考试的大纲及考试的有关内容,细化有关细节,上报学院批准与备案。
3、11月15日起,全院教师的安全教育与考试内容的宣讲,提请教师对安全教育的重视,要求教师在教学中注意强调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4、11月22日实验中心及有关实验室的漏电保护及电源装置的安全的全面检查,做到全部实验室的用电装置及保护器件安全有效。
5、12月20日前,学院组织检查安全教育考试核心工作小组的工作预案及有关情况的落实,总结与提高。
6、有效开展实验中心的第一堂实验课的安全教育的”十分钟“计划,分批、分组地安排全院本科生与研究生的安全教育与考试的工作。
五、工作要求
按学校及设备处的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上级和学校总体部署,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协调推进,落实“三个结合”,务求实效,切实开展安全教育与考试的工作,确保加强学生安全意识的教育与安全防范措施的掌握,实现安全用电,科学实验,彻底消除电信学院实验室内用电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安全。
六、设备管理要求
见实验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实验室安全与实验安全教育管理小组与工作小组
问题协调:陆杰13801961271